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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末年,道光皇帝至慈禧太后垂簾聽政年間,吏治不修,政官貪瀆,曾經發生大量冤案,其中以楊乃武與小白菜案(1873年~1877年)、張汶翔刺馬案(1869年)、名伶楊月樓案(1873年)、太原奇案(1840年)最為轟動,案情取折離奇,歷久不衰,近世皆有劇本電影演出,合稱為「清末四大奇案」。

另一說認為發生在清末同治年間的通州的「殺子報案」。應屬於清末四大奇案之一。只是1985年周愣伽教授在將清末四大奇案編著成書時,鑑於「殺子報案」內容穢褻殘忍,不宜過份渲染,另記述了發生在清朝道光年間的太原奇案取而代之。

一、太原奇案
太原有個富人叫張百萬,因嫌棄窮女婿曹文璜,將二女兒玉珠許給一家姓姚的, 但他女兒玉珠喜歡小白臉不愛錢,與曹文璜私奔,準備投靠曹家故交交城縣令的陳砥節。二人出城前在一家豆腐店歇息,豆腐店莫老漢父女同情他們的遭遇而將自家毛驢借了他們。第二天,張百萬找不到人就認爲跑到了大女兒家,帶領家人前往大女兒金珠家找人,懷疑她藏身於衣櫃中,誰知道衣櫃裏有個和尚,他們把衣櫃擡走,和尚卻悶暈了。

爲了找臺階,張百萬謊稱二女兒暴病身亡,爲和尚穿上嫁衣置於靈房。半夜,和尚醒了,逃走了,也到了豆腐店在莫老漢家用嫁衣換了一身普通衣服走了,途中下半身再度興奮,調戲又一早起的婦女,被其丈夫吳屠戶殺死,屍體被扔到井裏。

和尚命案和張家走屍案,一下轟動全城,陽曲縣令楊重民開堂公審,有多管閒事的指認和尚所穿爲莫老漢衣物,急欲結案立功的楊重民不管三七二十認定莫老漢爲兇犯,莫老漢屈打成招,案情上報刑部。

當日吳屠戶殺人後,遷居晉祠,曹文璜回太原時途經吳屠戶的酒店,酒後失言的吳屠戶吐露了他殺害和尚的秘密。幾天後,曹文璜從交城回太原還驢,知道老漢被抓爲莫老漢申訴,楊重民對冤情有所察覺,但害怕暴露自己嚴刑逼供草菅人命,而將曹文璜冤爲同謀。

玉珠的丫環秀香在探監時得悉全部案情之後,一方面請求晉祠保長監視吳屠戶,另一方面趕赴交城尋找玉珠。玉珠事又找剛從交城縣令提升爲山西提刑按察司陳砥節,赴任太原。於是,真相大白,老漢和公子哥無罪釋放。

二、楊月樓案

楊月樓是某京劇戲班演小生的名伶,由於演技扮相俱佳而名噪一時,時譽贊其玉立亭亭藝兼文武。同治十一年年十二年年期間他在上海租界著名戲園金桂園演出傾倒滬上男女一般京調非偏愛只爲貪看楊月樓。

就在同治十二年冬天楊月樓因與一商家女子的姻緣而引發了一場官司。楊月樓在金桂園連續演出表現男女之情的梵王宮等劇,一廣東香山籍茶商韋姓母女共往連看三天韋女名阿寶年方十七,對楊月樓心生愛慕。歸後便自行修書細述思慕意欲訂嫁婚約,連同年庚帖一併遣人交付楊月樓約其相見。楊月樓且疑且懼不敢如約,韋女遂病且日見沈重。

其父長期在外地經商未在滬,其母即順遂女意遣人告知楊月樓,令延媒妁以求婚。月樓往見遂應約,倩媒妁具婚書,行聘禮訂親並開始準備婚事,但事爲韋女叔父所知以良賤不婚之禮法堅予阻攔謂,惟退。韋母遂密商楊月樓仿照上海民間舊俗行搶親,韋女叔父即與在滬香山籍鄉党紳商以楊月樓拐盜罪公訟於官。於是正當其在新居行婚禮之日縣差及巡捕至執月樓與韋女,並起獲韋氏母女衣物首飾七箱據傳有四千金,在將韋女解往公堂的路上,據記小車一輛危坐其中,告天地祭祖先之紅衣猶未去身也。沿途隨從觀者如雲。

審案的上海知縣葉廷眷恰亦爲廣東香山籍人痛惡而重懲之當堂施以嚴刑,敲打其楊月樓脛骨百五。女因不僅無自悔之語反而稱嫁雞遂隨雞決無異志而被批掌女嘴二百。二人均被押監待韋父歸後再行判決。此案一出立刻傳遍街衢輿論轟動楊月樓是紅極一時!人人皆知的名優犯了這樣頗富戲劇性的風流案自然格外引人注目。

同時優伶一向被視爲賤民而韋姓茶商則不僅屬良家且捐有官銜,是有一定身份!家資小富的商人楊月樓以賤民之身而娶良家之女違反了良賤不婚的通行禮法,此外韋楊婚姻有明媒正娶的正當形式而鄉黨則以拐盜公訟于官縣官又以拐盜而予重懲,這種種不合常規的事情也引起人們的興趣因而一時衆論紛紛。最後爲案澄清冤屈的人是慈禧太后。

不過,楊月樓案卻是糊糊塗塗的了斷。參與制造此案的人都未受到一點影響,照樣高高興興當官摟錢。而楊月樓的妻子韋阿寶,亦被其父逐出家門不知下落。楊月樓憂憤改名爲楊猴子,自取辱名,以表其對官場黑暗及當時戲子社會地位低下處處受欺的不滿。

三、楊乃武與小白菜案
關《楊乃武與小白菜》一書的作者,由於楊乃武與小白菜一案,流傳下來的版本很多。其中小說的版本有兩種,一是黃南丁氏所著,一是靈岩樵子所著。書中的人名、情節,雖有所不同,對案情的敘述卻是大同小異。本書同時選用兩種版本,主要是讓讀者比較其中的差異,截長補短,以增加閱讀的趣味。

楊乃武,字書勳,浙江餘杭縣餘杭鎮澄清巷人,家世以種桑養蚕為業,性格耿直。畢秀姑,長得白皙秀麗,穿白衣綠褲,人稱 「小白菜」,楊乃武教畢秀姑識字,有「羊喫白菜」的流言。

後來她的丈夫葛品連暴斃。經驗屍證明毒發,杭州知府陳魯乃判決「楊乃武斬立決,葛畢氏(即畢秀姑)凌遲處死」,楊家不服到省城杭州喊冤告狀,案卷到了軍機大臣兼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大臣翁同龢手裡,認為疑點重重。

慈禧太后下旨,刑部令浙江巡撫楊昌睿重新審訊。又遣御史王昕私訪民間,得知愛仁堂並無賣砒霜。委胡瑞瀾重審,胡不懂刑律,敷衍上諭,以嚴刑逼供,畢秀姑受不了穿乳極刑,再次誣供楊指使殺人。胡瑞瀾以為「案經反復推究,供詞僉同,並無濫刑逼供之事,即照本律科斷,楊乃武斬立決,葛畢氏凌遲處死」。

光緒二年(1876年),刑部尚書桑春榮親審,開棺重新驗屍,杵作照《洗冤錄》說法,證實葛品連並非毒發身亡,乃得病而死,只是骨頭發霉。隔年二月,震驚朝野的楊乃武與小白菜案宣告終結,楊乃武與畢秀姑獲無罪出獄,欽差大臣胡瑞瀾、巡撫楊昌睿以下三十多名官員遭撤職查辦,其中涉及左宗棠之「兩湖派」消長。畢秀姑回到餘杭,出家為尼,法名慧定,卒於19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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